今年6月湖北开始了新一轮的消费券发放,13日晚上八点应该有不少小伙伴都抢到了消费券,那么其中在美团上面抢的消费券要怎样使用呢?详情见下文,一起来看看吧!
使用步骤
1、已领取消费券可在“美团App-我的-红包卡券-券包”或“大众点评App-我的-钱包-现金券”内查看;
2、消费券可在满足核销要求的前提下在活动专区展示的餐饮、超市等指定商户线上下单,美团送货到家,也可以购买商户团购单、代金券等场景使用,支付时直接抵扣。
使用时间
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投放次日开始计算的第7日24:00,逾期作废。如6月13日20:00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6月20日24:00。其他时段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依此类推。
使用规则
1. 省内消费者在各市州区域抢领的消费券仅限于在该市州区域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2. 消费券可与平台、机构和商户各类优惠叠加使用。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3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比如,核销1张面额20元的消费券,扣除其他各类优惠后的待支付金额需达到60元及以上。单笔消费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核销时不找零、不变现,禁止倒买倒卖。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3. 逾期作废的消费券,其资金自动退回服务平台账户,滚动投放到下一批使用。
4. 消费者抢领并使用后发生退款的消费券自动作废,其资金自动退回服务平台账户,滚动投放到下一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