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购买汽车有很多补贴可以享受,比如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等等,优惠力度还是很大的。接下来为大家介绍武汉汽车补贴2024最新政策是什么。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近日,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武汉“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活动时间
资金投入2000万元
第一阶段:4月26 日至5月15 日
第二阶段:5月16日至资金使用完
按消费者在云闪付 APP 中提交完整合规、真实有效申领信息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兑完即止,活动期内每人仅可享受一次补贴
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在武汉市报废个人名下国三及以下旧乘用车(初始注册登记日期在201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或转出个人名下旧乘用车,并在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不包括营运车辆和二手车)的个人消费者。
旧车须在2024年3月31日前(含)登记在本人名下,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日期为准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日期须在2024年4月26日后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需为武汉市
汽车消费券申领人、旧车所有人、购车人、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须为同一人
新能源乘用车
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
补贴标准
根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格发放金额不等的电子消费券。同一购车人限享受一辆汽车的消费补贴。购车人申领消费券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购置 10 万元(含)以上但不足 20 万元的,每辆车可申领 2000元消费券
购置 20 万元(含)以上但不足30 万元的,每辆车可申领4000元消费券
购置 3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可申领U0U元消费券
活动期间若国家、省级出台政策,市级政策可与上级政策叠加。届时将对政策叠加期的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叠加方案另行制定。
补贴方式
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消费券将通过云闪付平台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申报小程序将于 4月 30 日正式上线。
1、消费者在武汉市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旧车并在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
2、向活动发券平台提交汽车消费券申报材料
3、发券平台会同市商务局委托的第三方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购车人发放平台电子消费券
4、购车人在市内消费并通过发券平台支付时消费券可以直接抵扣消费支出
报废车企业和新车经销商名单可在市商务局官微或云闪付小程序中进行查询。
申领流程
购车人通过线上平台申请,平台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至购车者本人注册的平台账户中。
1、购车人申报
消费者转出或报废完旧车,购买新车取得发票和行驶证后,在平台中清晰上传:
•购车人有效身份证件
•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转出或报废凭证(转出需上传二手车交易发票、报废需提供机动车注销证明和报废车回收证明)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新车车辆行驶证
对系统自动识别提取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后提交材料报名申领
2、申报材料审核
后台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退回修改后重新提交申请的以最后提交时间为准重新排序
审核无误的,将结果反馈至发券平台,由平台发放消费券
提交申报材料的购车人可通过平台查询审核进度和审核结果
3、消费券发放
平台以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确定消费券发放顺序
●每张消费券面额为 500 元,单次消费可叠加使用
●消费券不可提现,有效时间为 90 天,到期未使用将由平台收回
如果旧车排放标准确实是国三及以下但是首次注册登记日期在6月30日以后的,可通过机动车环保网查询后申请参加活动。
江汉区“汽车补贴”
活动时间
4月30日-5月29日
按消费者在云闪付 APP 中提交完整合规、真实有效申领信息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兑完即止,活动期内每人仅可享受一次补贴。
补贴对象
在符合条件(活动指定)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并上牌后的个人消费者。发票开具时间、POS小票开具时间需在4月30日(含)-5月29日(含)期间,机动车上牌时间需在4月30日(含)-6月9日(含)期间且车辆行驶证、发票云闪付申请人和申请账号信息均为同一人。
补贴标准
按照购车金额,消费券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4个等级,以每张500元面额的形式发放至申领人账户,150天内,使用云闪付支付,自动进行抵扣,先到先得,发完即止。同时,该消费券可与省市汽车消费券,以及商户优惠券叠加使用。
补贴方式
江汉区心动盼购汽车消费券将通过云闪付平台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
1、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
2、向云闪付APP提交汽车消费券申报材料
3、对符合条件的购车人云闪付APP账户发放电子消费券
4、购车人在使用云闪付线下支付时消费券可直接抵扣消费支出
申请流程
购车人通过线上平台申请,平台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至购车者本人注册的平台账户中
(一)购车人申报
消费者购买新车取得发票和行驶证后,在平台中清晰上传一
•购车人有效身份证件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新车车辆行驶证
对系统自动识别提取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后提交材料报名申领
(二)申报材料审核
后台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退回修改后重新提交申请的以最后提交时间为准重新排序
审核无误的,将结果反馈至发券平台由平台发放消费券
申报中购车人可通过平台查询审核进度和审核结果
(三)消费券发放
平台以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确定消费券发放顺序
每张消费券面额为 500 元,单次消费可叠加使用
消费券不可提现,有效时间为 150 天,到期未使用将由平台收回
东湖高新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即日起至5月15日,东湖高新区将在武汉市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基础上,同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
活动采取“叠加补贴+消费券”形式,凡是活动期间在高新区相关车企购买新能源汽车、并且在2024年武汉市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第一阶段活动申报通过的个人消费者,可以额外享受东湖高新区发放的云闪付2000元消费券。
消费券不可提现,有效时间为90天,到期未使用将由平台收回。
补贴时间
武汉市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第一阶段期间,即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5日
主要汽车品牌
特斯拉、蔚来、小米、极氪、零跑、极越、比亚迪、埃安、哪吒、华为问界、东风奕派、长城欧拉以及相关燃油车企的新能源汽车。具体车型由相关汽车销售企业根据交付能力自行明确,并提前向消费者明示。
注意事项
1.本次区级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是武汉市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活动的叠加补贴,个人消费者成功申报武汉市新能源以旧换新补贴是本次区级补贴的前提条件。
2.个人消费者购车车企属于东湖高新区车企。
符合以上两项要求的个人消费者直接获得补贴,补贴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至购车者本人注册的云闪付账户,消费者无须再次申报。